1.招标条件 山东省袁公河(莒县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设计变更项目已经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日审批农水〔2024〕46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莒县水利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中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一、河湖水系连通:(1)柏庄北支流汇入口水流不畅段疏浚 ;2)杜家庄生态蓄水堰1下游水流不畅段疏浚 ;二、堤岸功能改造:(1)洪沟大桥上游护岸修复 ;徐家春生村左岸修复 ;北黄埠村南左岸修复 ;后仕阳-大铺桥段右岸修复 。(2)杜家庄生态蓄水堰1下游左岸生态化改造;新华路桥下游石侧堤岸生态化改造 ;三、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1)在东苑庄南支流汇入口河流形态修复中增加生态保障设施修复、右岸挡墙修复 ;四、河湖智慧监管设施建设:(1)增加无人机蜂巢系统:(2)增加电子围栏监控设备 莒县桑园镇、招贤镇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工程施工标: 山东省袁公河(莒县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标标段内容: 一、河湖水系连通:(1)柏庄北支流汇入口水流不畅段疏浚 ;2)杜家庄生态蓄水堰1下游水流不畅段疏浚;二、堤岸功能改造:(1)洪沟大桥上游护岸修复 ;徐家春生村左岸修复 ;北黄埠村南左岸修复 ;后仕阳-大铺桥段右岸修复 。(2)杜家庄生态蓄水堰1下游左岸生态化改造;新华路桥下游右侧堤岸生态化改造 ;三、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1)在东苑庄南支流汇入口河流形态修复中增加生态保障设施修复、右岸挡墙修复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其他工程标: 山东省袁公河(莒县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其它标标段内容: 增加无人机蜂巢系统;增加电子围栏监控设备;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9.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0.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1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其他工程标: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在“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次招标按施工标-其他标的顺序评审,如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2本项目施工标、其他标采用电子招标。 6.3招标范围:莒县桑园镇、招贤镇、城阳街道、峤山镇、店子集街道。 6.4异议受理单位:莒县水利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山东中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召林,联系电话:1890633032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12-31 08:30:00~2026-01-05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1-21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确认。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解密结果进行确认的。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莒县水利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中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 莒县水利局 |
| 联系人: 宫方杰 | 联系人: 李召林、焦小涵、李浩 | 联系电话: 0633-6222276 |
| 联系电话:13606333297 | 联系电话:13386339071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zfsdxqfgs@163.com |
| 地址:莒县北坛路178号疾控大厦8楼 | 地址:莒县店子集街道沭东新城商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