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北县泉水工业园至炮滩坡农村道路(泉新社区木棉至碰山村委沙煲圩路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浦北县泉水工业园至炮滩坡农村道路(泉新社区木棉至碰山村委沙煲圩路段)已由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浦北县泉水工业园至炮滩坡农村道路(泉新社区木棉至碰山村委沙煲圩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浦发改经发〔2025〕4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浦北县交通运输局以《钦州市浦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浦北县泉水工业园至炮滩坡农村道路(泉新社区木棉至碰山村委沙煲圩路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津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浦北县泉水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位于泉水镇碰山村委境内,起点接现有的城市支路,终点为炮滩坡土路。线路总长2004米,借土填方19.86万立方。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安全工程。本项目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4.0米,采用 20cm 级配碎石+20cm 水泥级配碎石稳定层+22cm 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总厚度62cm。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配合;施工阶段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整个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维护等总承包范围工作。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中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年03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27日),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公路行业 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以下业绩:无要求 ①设计业绩要求:无 。 ②施工业绩要求:无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牵头人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的资质须满足本公告第 3.1 款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在本标段中投标。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及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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