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凤凰湖科技城产业园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豫堂路、恒兴路等4条道路及河道开挖工程)锦程路(豫堂路-恒兴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A330483064000571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全省统一赋码 | 2504-330483-04-01-248249 | ||
工程名称 | 桐乡市凤凰湖科技城产业园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豫堂路、恒兴路等4条道路及河道开挖工程)锦程路(豫堂路-恒兴路)工程 | ||
招标人 | 桐乡市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规模 | 拟建道路长度约714米,宽度约50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沥青砼路面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联合体牵头人: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鑫永森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浙江润浩城市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亚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宁波公路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24256280元 | 24219038元 | 24271000元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 能力条件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项目负责人 | 刘旭波 | 李良 | 张熠斌 |
项目负责人 资质证书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23202307381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21202332185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16202303135 |
设计负责人 | 魏志军 | 丁豪 | 王胜 |
设计负责人 资质证书及编号 | 市政高级工程师 G3300237598 | 市政道路(桥梁)高级工程师 G3300410622 | 市政道路(桥梁)高级工程师 G3300345523 |
施工负责人 | 刘旭波 | 李良 | 张熠斌 |
施工负责人 资质证书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23202307381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21202332185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16202303135 |
工期 | 300个日历天 | 300个日历天 | 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月29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6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6日;其他: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
承诺完成质量 |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
业绩 | 桐乡经济开发区光明区域园区提升项目(崇福大道(庆丰南路-文华南路)综合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桐乡市濮院镇工业区有机更新改造项目-中兴路(紫云路-桐乡大道)东侧综合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桐乡市屠甸镇工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2023-2024年)-同翔路和同裕路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 平江县车站网格片区三期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迎宾安置小区(暂名)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桐乡市同福水厂扩建及配套管线项目(同福水厂扩建工程); 桐乡市屠甸镇工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2023-2024)--前进路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评标情况 | / | ||
入围标准价 | / | ||
评标基准价 | 24262249元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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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01-05 09:30 | 桐乡市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1月06日—2026年01月08日 | ||
监督电话 | 桐乡市住建局:0573-88112053 |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相关规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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