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保类不良贷款催收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保类不良贷款催收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估服务费:3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保类不良贷款催收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保类不良贷款催收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从2025年04月30日08时00分到2025年05月1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编号:ZXWT-2025-17
2.招标内容:
2.1合同包:1
2.2项目名称: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保类不良贷款催收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2.3协议有效期:1年
2.4入围家数:6家
2.5预估服务费:300万元
2.6投标保证金:3万元
2.7主要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设立并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及服务的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资产管理、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等法律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内容之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报告内容须体现“经营范围”。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的,允许分所前来投标,但需提供总所授权该分所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唯一委托(授权)书。不接受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事务所类型的无需提供经营范围内容)。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刑事处罚或其他有权部门行政处罚,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5年1月以来有权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个人征信报告)。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律师事务所还应未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列入行政处罚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
金融业贷款(包含卡类)催收服务的实施案例(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如合同不能体现业务类型等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佐证,不能明确辨别催收业务类型的合同无效)。
(5)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诚信记录良好、未涉及司法纠纷,与招标人无不良合作史,须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每日8:00到12:00,14:30到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6.投标截止时间于2025年5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
7.开标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