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三星湖配套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现作出如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1中“(2)财务要求:近 1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无亏损”更正为“(2)财务要求:近 0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无亏损”。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新增8.9-关于财务要求的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作要求,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1月19日9时30分00秒。
4、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德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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