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510SZ-570001001
一、招标概况
<咸宁市咸安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建设项目(epc)>于 <2025年10月10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31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北清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鑫鼎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173933600.0000> | <176202000.0000> | <176626300.0000> | |
| 质量(如有) |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标准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标准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标准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标准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标准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 | <450> | <450>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郑锐>郑锐> | <圣建华>圣建华> | <张威>张威> |
| 证书名称 | <市政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 证书编号 | <鄂 1422019202006312="">鄂> | <鄂1422015201517956>鄂1422015201517956> | <鄂 1422021202204524="">鄂>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01日>至 <2025年11月04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联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联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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