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拱北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4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CDD39D01762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其他服务 | 拱北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1.00(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否 |
采购人情况:拱北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部门为拱北海关缉私局,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信息(或同类意思表述)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响应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响应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应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至 2025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4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网上购买,具体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
①供应商填写公告附件中的《购买标书登记表》盖章,与获取供应商文件登记费用转账凭证(或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sztczs@sztc.com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0760-88385502、18923332559、18923773693,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缴纳标书款即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时间以购买标书款项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因收款账户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汇款到账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报名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负有核查义务)。
②供应商在转账时须备注25CDA39C00655及公司名称。
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费用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账 号:110073052743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钟工陈工 0756-8164350、8164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联系方式:陈翠萍何新坚0760-88385502、18923332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翠萍何新坚
电 话:0760-88385502、18923332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