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嫩江市中医医院住院部、重症监护病区、医技科室综合楼建设项目外网电工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中医医院住院部、重症监护病区、医技科室综合楼建设项目外网电工程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720.48平方米,新建面积为17437.77平方米十层(地上9层,地下1层)综合楼,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本工程为嫩江市中医医院正式电箱变新建工程。
2.3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建设地点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01 | 黑龙江省嫩江市 | 详见图纸和清单。 | 790,000 |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的5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额的50%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个类似于本项目电力施工工程的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日期在2025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招标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未被列入投标人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0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②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5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8.开标方式
8.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解密、确认等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3路600号36层01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 系电 话:173456477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451-55337711
传真:0451-88100150
电 子 邮 箱:55553978@163.com
11、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
电话:0451-51185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