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苏州市吴江区国省道绿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2025GSD-LH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苏州市吴江区国省道绿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党总支会会议纪要〔2025〕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对2025年苏州市吴江区国省道绿化养护工程进行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2025GSD-LH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吴江辖区内所有交通管养的国省道绿化施工(植物修移伐)、管养(灌溉、施肥、治虫等)及缺陷责任期期间的养护修复管理,总投资约400万元。
计划工期(绿化养护期):1年(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涉及绿化补种的,缺陷责任期(养护期)为1年;一级养护标准。
本项目绿化最长养护周期:5月1日至10月31日为30天、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45天,承包人须提前报送下一周期养护计划,并按计划在30天或45天内完成合同段内全部绿化的一轮养护工作。未满足最长养护周期要求的,扣减该周期养护经费;一个考核季度内出现两次未满足最长养护周期要求的,当季综合考评分直接按不合格计,按照《苏州市吴江区公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2021年)规定,不支付不合格季度养护经费,且两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当年的养护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绿化施工(或绿化养护)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担任过已完的绿化施工(或绿化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款规定的原则认定);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落实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23年1月12日修订)、《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云梨路1917号
电话:(0512)63405942
联系人:颜誉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台南路146号天合广场A座22层
苏州市工业园区苏雅路318号天翔国际大厦1幢508室(苏州分公司)
电话:(0512)68128028
联系人:陈洋、邓志颖
邮箱:1873457981@qq.com
监督部门: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65号
电话:(0512)63425411
邮政编码:215000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具体事宜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68128028。
8.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所涉及的内容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5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企业业绩、主要人员业绩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6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可远程解密,确保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10时30分。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8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8.9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