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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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胡公文化街区旅游建设项目--胡公文化街区西区配套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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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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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330784-04-01-63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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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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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永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溪心路300号
联系人:吕玲
电话:1367588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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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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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华顺大厦1802
联系人:陈国祥
电话:1345690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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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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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胡公文化街区旅游建设项目--胡公文化街区西区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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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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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840900007545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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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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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设计资质之一、3.1.2施工资质: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 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在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同解除日期(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永久解锁项目关联))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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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浙江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44,596,050.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李华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12017201707874) | 符合要求条件 | ||
| 1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44,654,940.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鲍绪强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17201746174) | 符合要求条件 | ||
| 1 | 核工业金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44,617,797.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郑永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适师注册证书(浙1332020202100921)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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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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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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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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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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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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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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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至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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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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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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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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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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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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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室五6634(玻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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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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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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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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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929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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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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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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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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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5: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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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