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市中心城区安吉、友爱片区雨污分流及排水系统整治工程(一期)独立项检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624001001 | ||
招标人 | 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包括河道改造及雨水分流等内容,本次为一期工程即朝阳溪(秀厢大道~北湖西三里)段改造工程。改造下游朝阳溪北湖西三里北侧河道约250米,改造后河道断面尺寸约为14~30×5米;对朝阳溪(秀厢大道—二十八中)段进行清淤,清淤河道长度约 680 米,清淤量约20864立方米;新建d500污水管约228米。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1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4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21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品新工程检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报价:390000.0000;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466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宋立峰;(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293 ;身份证号:4101**********381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 1.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张村至六 景公路改市政道路工程(南玉铁路-金花小镇)检测 2.扶绥县龙头大道项目检测试验服务 3.江南9号路上跨高速工程独立项检测 4.江南2号路(1号路-22号路)K2+300~K4+700独立项检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报价:403153.6000;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466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胡文烜;(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0574;身份证号:3305**********777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 1.三塘片区规划25路(鞍马岭路-昆仑大道、三塘南路-松柏路)独 立项检测 2.金鼓江疏港(钦海)大道工程一玉垌根江大桥区段第三方检测 (一期) 3.金鼓江疏港公路工程-望鸦江大桥区段工程第三方检测(一期) 4.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工程常规检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都检测技术(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报价:363335.0200;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466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易胜强;(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870;身份证号:4302**********23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 1.南宁北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一期)(一)工程质量检测02标 2.临桂新区第三期路网(万平路北延长线、平桂路南延长线、海 吉星一路、会展北路、万青路)工程 3.桂林市临桂新区第二期路网(万平路、秧一路二期、吾悦华府 一、二、三、四路、三元里东延长线、万宁路) 4.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场段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博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评审不通过,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1)技术标评分评审 “合格标准: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满分的60%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故作废标处理。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C2%B7%E5%8D%97%E5%AE%81%EF%BC%89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傅盈荧,0771-3111151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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