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月塘南片区二期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项目通知2
项目编号:E3503020301200146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由于电子招标文件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修改完善如下: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的“一、投标函”中“③其他费用:元(适用于C类评标办法)”中的其他费用=预备费1065.7908万元+工程其他费405.0161万元,修改为:③其他费用:14708069元(适用于C类评标办法);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③其他费用”,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内容进一步补充完善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4.5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2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4.5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3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4.5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4 | 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 | 4.5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5 | 设计质量标准 | 13.1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
6 | 施工质量标准 | 13.1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7 | 勘察质量标准 | 13.1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勘察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8 | 缺陷责任期 | 19.1 |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 |
9 | 分包 | 4.3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10 | 履约担保 | 4.2 | 中标合同价的10% | |
11 | 预付款 | 17.3 | 支付签约合同暂定价的 10% 作为工程预付款。 | |
12 | 工程进度付款 | 17.4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13 | 质量保证金 | 17.5 | 工程款的 3% | |
…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三、本项目2025年6月18日发布项目通知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计算方法和公式及其他费用的权重K2。权重K2不得超过10%且K1+K2=100%。K1=90%;K2=10%”修改明确为“项目的评分构成:工程总承包部分分值构成*K1(90%)+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100分”。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2025年07月29日08时30分。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建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