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材硅材料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投资项目备案2512-420506-04-01-8130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三峡新材硅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酸洗工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峡新材硅材料基地建设项目酸洗工艺设备采购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昌高铁北站产业园(鸦鹊岭片区)首开区,总建筑面积约5.8万㎡,总投资约3亿元,规划年产高白玻璃砂100万吨、超白玻璃砂40万吨,配套建设生产主线及水处理、尾矿、供配电等公用附属设施。
2.3 项目地址:宜昌高铁北站产业园(鸦鹊岭片区)。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包含pph反应罐(含反应罐盖自动开启)、沉淀罐、回酸罐、热酸循环罐、储酸罐(含自动装卸装置)、定量罐、泵池、密封、配套管路、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等全套配套构件,详见供货清单。服务范围包含设备设计、制造、出厂检测、防腐包装、运输卸货、安装、设备调试、单机及联动试车、配合生产线联调技改、技术培训、质保运维、全套资料移交等所有技术服务,直至酸洗工艺达到设计质量目标及产能指标、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相关材料、服务、整改、交付前运维费用均为总价包干。
2.5履约期限:7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工艺调试。
2.6质量目标:所有设备、材料及安装、调试均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设备出厂质保及试验检测资料齐全;安装及工艺调试整体质量合格,各项性能参数满足本项目40万吨/年超白玻璃砂生产线连续重载生产工况,并满足生产运营、安全环保要求;若未达标,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整改,直到酸洗工艺达到设计质量目标及产能指标为止。
2.7安全目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安全规程要求,避免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2.8质保期:整体设备(配套核心设备的整机质保,易损件除外)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其中供货方须为设备制造商或者具备厂家唯一授权本项目的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则各方均需上传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机电安装施工方)必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机电安装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机电安装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3.4.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机电安装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机电安装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人员社保: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自2026年4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机电安装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牵头人必须为供货方;成员方为该项目的机电安装施工方。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6)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链接])-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0月25日至2026年11月18日9时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9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5日。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三峡新材硅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雷龙
联系电话:150908505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盛夏
联系电话:18671730945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汕头路16号东山康城小区2号楼807#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宜昌市夷陵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电话:0717-710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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