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XQ-ZB-2024-035
二、项目名称:兴安县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引进社会资本投资项目
三、更正信息:
1、作废事项:中标结果
2、作废内容:
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安县林业局的委托,就兴安县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引进社会资本投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确认,诚通碳汇经营管理(湖南)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经招标人多次联系并催告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截止2025年04月18日,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3、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更正通知如下:
作废诚通碳汇经营管理(湖南)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中标资格。
特此公告。
四、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县林业局
地址:兴安县湘江路 128 号
项目联系人:农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0773-6222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新村56号1-4层住宅
项目联系人:王工、陈工
联系方式:0773-3635155
3. 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兴安县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73-2221985
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