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宝丰县农业农村局宝丰县2025年张八桥镇和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6-4
2、项目名称:宝丰县农业农村局宝丰县2025年张八桥镇和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5746969.05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04000002A00247001001 | 2025年宝丰县张八桥镇、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第一标段) | 4293109.99 | 4293109.99 |
2 | E4104000002A00247001002 | 2025年宝丰县张八桥镇、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第二标段) | 4547851.65 | 4547851.65 |
3 | E4104000002A00247001003 | 2025年宝丰县张八桥镇、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第三标段) | 4713908.75 | 4713908.75 |
4 | E4104000002A00247001004 | 2025年宝丰县张八桥镇、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第四标段) | 3323576.42 | 3323576.42 |
5 | E4104000002A00247001005 | 2025年宝丰县张八桥镇、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第五标段) | 4960488.47 | 496.048847 |
6 | E4104000002A00247001006 | 2025年宝丰县张八桥镇、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第六标段) | 4872946.95 | 4872946.95 |
7 | E4104000002A00247001007 | 2025年宝丰县张八桥镇、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第七标段) | 5322887.18 | 5322887.18 |
8 | E4104000002A00247001008 | 2025年宝丰县张八桥镇、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第八标段) | 5011427.78 | 5011427.78 |
9 | E4104000002A00247001009 | 2025年宝丰县张八桥镇、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第九标段) | 4080771.86 | 4080771.86 |
10 | E4104000002A00247001010 | 2025年宝丰县张八桥镇、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第十标段)肥力提升工程 | 4080000.00 | 4080000.00 |
11 | E4104000002A00247001011 | 2025宝丰县张八桥镇、文峰街道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第十一标段)监理服务 | 540000.00 | 540000.00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宝丰县张八桥镇和文峰街道2个乡镇14个行政村,其中,张八桥镇涉及白塔营村、草庙陈村、东火山村、祁庄村、西火山村5个行政村;文峰街道涉及朱庄村、石灰窑村、西彭庄村、大温庄村、小店村、杨庄社区、李庄村、马北村和薛潭村9个行政村。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7万亩,其中,张八桥镇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为0.66万亩,文峰街道新建高标准农田1.04万亩;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和其他工程.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十一个标段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期及监理服务期:第1-10标段:300日历天;第11标段:同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1-9标段: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规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提供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均须提供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投标人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人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内容,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6)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办理新申请、升级、增项、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和延续等资质许可事项,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房屋市政工程期间资质被标注异常的,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对其承揽项目加强监管。
第10标段: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肥料登记证(取消肥料登记行政许可省份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依据);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取消肥料登记行政许可省份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依据;
3、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时间自公告发布之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第11标段: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响应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承诺函)。3、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响应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4、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5、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时间自公告发布之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本项目所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2026年1月28日0点0分至2026年2月3日23点59 分。
7.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6年2月25日9时30分。
8.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26年2月25日9时30分
9.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前应仔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同时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宝丰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5-6525191
2、各投标人可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八、招标方式:
1.采购人: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5-7231092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迎宾大道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圆同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516009846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黄河路与亚兴路交叉口路西碧桂园小区12号楼2单元2707室
2026年1月27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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