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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2025-2026年海曙区生态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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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2025-2026年海曙区生态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T132

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2025-2026年海曙区生态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460000,2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5-2026年海曙区生态环境常规委托监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海曙区区级河长制以上河道及支流监测、地表水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曙有碧水”监测、农村监测及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5-2026年海曙区“曙有碧水”第四方监督性监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海曙区区级河长制以上河道及支流监测、地表水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曙有碧水”监测、农村监测及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函中企业未按要求声明为中或小或微型企业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任何网站提供的招标文件均仅供阅览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3)不同投标文件上传的为同一网卡地址,或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并作为投标人之间串通响应处理。

(4)投标人上传平台的是后缀为.jmbs的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的是后缀为.bfbs的备份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保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zfcg.czj.ningbo.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7148

质疑联系人: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7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真:0574-87179089、邮箱:tender06@126.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坤、张百军、王家兴、卢杭燕、张晓亮、吴凤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2

质疑联系人:周俊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传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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