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01-19地块芯片厂房二次配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 项目名称: | 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01-19地块芯片厂房二次配工程施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9.5 评分细则补充说明删除:“(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内容。
2、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已修改,具体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已修改,具体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新增:“1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1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内容。
5、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9.6条现修改为:“9.6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满分12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数量同步修改内容,具体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1、公告中要求:11、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九章“其他”中的“承诺书格式”。第九章“其他”里未见承诺书格式,请补充。
回复:已补充,具体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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