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6-134、LBGZ[2026]221-ZC181
2、项目名称:2026年灵宝市朱阳镇闫家驮村水毁通村桥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LBGZ[2026]221-ZC181-1 | 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龙山东路34号 | 229.00 | 万元 | 综合评标法,评审总得分:92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2026年灵宝市朱阳镇闫家驮村水毁通村桥修复项目 | 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程小强 | 豫241171721530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程展鹏(采购人代表)、李晓晓(组长)、冯娟丽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乙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224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伟
联系电话:17657862127
机构代码证:91410581MA46B8HG02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监督单位:中 共灵宝市朱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398-6811039
采购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朱阳镇金屏路西段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25864355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56号商鼎大厦506、508号房间
联 系 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1583718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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