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龙安湖城市公园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乐高新开委项〔2025〕51 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乐山市市本级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改造提升高新区龙安湖城市公园 171.58 亩。主要休闲步道改造 3 公里,公园驿站改造 800平方米,提升停车位约 366 个(含充电桩 72 个),配套休憩设施、水体提升、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0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1-29 00:00至2026-02-03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1-29 00:00至2026-02-03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3.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 100 %(本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注:以上两类业绩应分别提供统计汇总表,并按中标金额大小进行排序,业绩数量不低于最低要求,可多提供用于比选人比选参考,所提供业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级行政主管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3)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12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4)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提供职称证和行政主管部⻔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952547207@qq.com。(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4.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3-25086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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