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及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场地平整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4201001
三、公告内容:现因本项目还需进行复评工作,原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有效期时间将超过投标有效期时限,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3.2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现将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90日历天。
请各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回复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至以下指定地址或电子邮箱(纸质材料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材料发送邮箱:569220762@qq.com)。逾期未回复者,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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