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重庆分公司更新新能源牵引车蓄电池组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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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重庆分公司更新新能源牵引车蓄电池组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更新新能源牵引车蓄电池组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QB-E-202526448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 | |||||||||||||||||
(五)项目需求: | |||||||||||||||||
功能目标:
1.电池技术参数符合原车(电动无杆牵引车,型号为TPX-100E)要求;
2.减少充电次数,提升续航里程;
3.提高效率,保证安全。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电池技术参数符合原车(电动无杆牵引车,型号为TPX-100E)要求,使用原厂荷贝克铅酸电池;
2.电池容量不小于840AH、电压80V、电池类型6HPZS840。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电池标识(提醒、警示标识,蒸馏水加装口等)标识清晰完整;
2.改动电动部件,线束排列整齐、牢固固定,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3.车辆电池性能良好,续航容量恢复;
4.安全装置、控制装置、应急装置工作正常;
5.服务期:2个月,更换电池车辆数量:2台,电池安装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6.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者质量承诺书。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更换后需提供24个月质保。质保时间从产品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由于非人为损害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应答人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质保期也应从应答人修理、调换完成之日重新计算。若产品因自身质量问题而不能达到使用要求,采购人可以要求乙方进行退换;
2.质保期内电池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到达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进行维修。
验收标准:
1.到货验收:核对设备数量、型号配置是否一致,检查外观有无破损,配件是否齐全;
2.安装调试验收:检查安装位置是否合理且牢固,线束布置是否规范;
3.系统功能验收:测试性能、功能以及兼容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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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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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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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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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国航重庆分公司 | |||||||||||||||||
联系人:张鹤 | |||||||||||||||||
联系人电话:023-67152433 | |||||||||||||||||
联系人电子邮箱:66829192@qq.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供应商相关资料填报要求,请详见附件;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人。 (三)请投标人认真阅读《“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参与本项目的各项采购活动。 (四)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件:《供应商报名资料及填报要求》 《“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 《质疑联系渠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