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液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61565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液氧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161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产品参数:
医用液态氧:氧含量≥99.5%(体积分数)、露点≤-40℃,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第二部》标准,如合同履行期限间,国家下发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商务条款:
1、履约期限:服务期1年,服务期结束后,经医院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服务内容、费用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续签服务合同,总合同服务期不超过3年;
2、付款方式及条件:依据中标单价,结合实际采购的数量,按月结算费用。
3、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货物验收。
4、其他要求:
A、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B、服务时间: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及时配送;
C、中标人需在接到采购人12小时内按要求及时配送医用液态氧,若需求量改变,采购人需及时通知中标人调整供应计划;
D、每批次配送中标人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并负责充装等服务;
E、中标人在装卸载、充装期间或因容器等由中标人带来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第三方安全),由中标人承担;
F、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季度派专业技术人员为采购人提供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及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
G、医用气体的包装应完好,在明显处张贴使用期限和检测标识,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能够保护气体免受外界污染和损坏。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服务期结束后,经医院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服务内容、费用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续签服务合同,总合同服务期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气体)或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用气体)。 3.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3.3投标人具备批准文号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3.4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委托运输合同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鉴于目前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投标人可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3、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0416-419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联系方式:0416-3602555
邮箱地址:lngj888888@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解放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8803109000083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女士
电 话:0416-360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