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遴选定点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5-1101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遴选定点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证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正常展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在海口市范围内遴选 2 家车辆定点维修厂,并与此次选定的修理厂签订 2025年度定点协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磋商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1.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1.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1.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1.7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车辆维修二类或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方式:报名获取。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现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购买提供法定代表人声明函)至 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获取(注:授权委托书请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6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星路2号(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0898-36353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联系方式:0898-6852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898-6852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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