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二)
一、致各投标人:
重新设置系统中技术标封面暗标选项。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凤区房产服务中心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华路187-2
联 系 人:马洪飞
电 话:0459-624963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459-897204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9-6059116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