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自更正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5年06月12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 2025年06月24日 9:30;
3.开标时间更正为: 2025年06月24日9:30;
4.见本项目澄清(修改)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3日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名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地址: 春城大街4131号联系方式: 0431-85901131(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项目咨询人: 梁昊联系电话: (0431)88779632温馨提示:1.若该更正公告有答疑澄清文件,请登录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点击打开),在【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文件】菜单下载答疑澄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