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物馆四层北侧展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书02号及补遗书02号
提问1、《项目清单.pdf》P102 要求“新增通道授权,适用于BVMS7.5系统” 问:是否可以提供该系统的品牌、型号、接口协议或参数等必要信息?
答复:品牌:博世(BOSCH)
型号:BVMS7.5
接口协议或参数:详情请查询博世官网技术手册或咨询厂家。
提问2、《项目清单.pdf》 P103 要求“适用于BIS系统” 问:是否可以提供该系统的品牌、型号、接口协议或参数等必要信息?
答复:品牌:博世(BOSCH)
型号:BIS 4.4
接口协议或参数:详情请查询博世官网技术手册或咨询厂家。
提问3、《项目清单.pdf》P177 要求 激光探测器“无缝接入现系统” 问:是否可以提供现有系统品牌型号?
答复:品牌:博世(BOSCH)
报警主机型号:IP7400XI-CHI;
接口协议或参数:详情请查询博世官网技术手册或咨询厂家。
提问4、《项目清单.pdf》P178 要求智能光幕探测器“适用于IP7400XI-CHI 报警主机” 问:是否可以提供该主机的品牌、型号、接口协议或参数等必要信息?
答复:品牌:博世(BOSCH);
型号:IP7400XI-CHI;
接口协议或参数:详情请查询博世官网技术手册或咨询厂家。
提问5、《项目清单.pdf》 P181 要求“适用于BVMS7.5系统” 问:是否可以提供该系统的品牌、型号、接口协议或参数等必要信息?
答复:品牌:博世(BOSCH)
型号:BVMS7.5
接口协议或参数:详情请查询博世官网技术手册或咨询厂家。
提问6、《项目清单.pdf》中提到的 “IP7400XI-CHI ”与“博世IPX7400XI” 问:是否指的是同一个品牌型号产品?
答复:品牌:博世(BOSCH);型号:IP7400XI-CHI
提问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pdf》P5 要求“2.3.11四层展厅配电系统增设电表计量展厅用电”; 问:该计量电表为普通计量电表还是智能计量电表?是否需要接入楼宇系统?
答复:普通计量表,无需接入楼宇智能。
提问8、 在招标文件.PDF中第2页中的10.1条中“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问: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12号中第四条投标报价编制中第(二)条:“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投标人须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应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对单价部分的报价方式描述与政策文件不太相符,是否应是单价合同部分填写单价金额,总价合同部分只填写投标总价?
答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备注中要求:“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备注要求中为系统固定模板说明的两种情形。系统模板的 “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 仅适用于 “未提供具体招标清单” 的情形;本项目属于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 且提供了工程量清单,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清单项逐一报价并正确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和总价部分报价。
提问9、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8页中第1项中,无水调湿设备中第4条:“外形尺寸:≤270mm*300mm*200mm” 问:此处调湿设备规定了具体尺寸,因为每家的调湿机外观尺寸均不相同,此处规定了固定尺寸,在满足功能及参数的前提下,是否可以是其他的外观尺寸?
答复:无水调湿设备是在展柜内使用的,无水调湿设备尺寸是由放置无水调湿设备的空间确定的。设备能够放入给定的尺寸范围,能够放进展柜底座即可。
提问10、招标文件第2页,投标人资格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投资不低于 1400 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问:非联合体单位投标,提供三个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答复:若非联合体单位投标提供三个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是否满足资格要求取决于:“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设计部分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计资质单位要求;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施工部分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施工资质单位要求”,并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由开标当天法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请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提供。
提问11、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三)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 ”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含勘察一并发包的项目),请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要求必须是同一个单位项目总承包还是不同单位联合体项目总承包?
答复: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 号)第十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故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是单一企业(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也可以是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因此,招标文件中 “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 既包括单一企业独立承接的项目,也包括联合体承接的项目,并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由开标当天法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请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提供。
提问12、请求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答复:若后续答疑中涉及补遗,招标人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截至时间进行顺延,请关注公告。
提问13、初步设计图纸中装修专业,防火卷帘门为展厅原有,节点图DT-06大样01中防火卷帘门2mm金属套口是否为本次设计新增套口?招标清单中无此清单项。
答复:节点图DT-06大样01中防火卷帘门2mm金属套口不属于本次设计新增套口。
提问14、初步设计图纸中装修专业,节点DT-06大样01中,石膏板吊顶的L型金属护脚未见招标清单列项。
答复:节点DT-06大样01中,石膏板吊顶的L型金属护脚不属于本次设计新增金属护脚,不在招标清单列项。
致潜在投标人:
补遗事项1: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设计资质单位:“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更正为:“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2)施工资质单位:“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更正为:“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补遗事项2: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中“2022年01月01日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更正为:“2022年01月01日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补遗事项3:现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版本为准。
补遗事项4: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7日10时30分”更正为2025年11月3日10时30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
补遗事项5: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7时00分”更正为“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
成都博物馆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