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江湾府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072FJ25ZN0267 | |||||||
标段名称 | 芜湖江湾府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072FJ25ZN0267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前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启动区A栋11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章工0553-88009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前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纬三路芜湖城泊驾考模拟中心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祚国1819654282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05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3990430.27 | |||||||
项目负责人 | 陈永旺 | |||||||
证书编号:豫1412023202306860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工期(天) | 428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三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3990589.13 | |||||||
项目负责人 | 郝现珍 | |||||||
证书编号:粤1322007200902480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工期(天) | 428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益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3990714.84 | |||||||
项目负责人 | 陶礼根 | |||||||
证书编号:皖1342016201619950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428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样本值单位:黄山韶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益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嘉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宏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三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宇柯鑫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无限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松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鸿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福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