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泽县和川镇等二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三次)澄清补遗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5年安泽县和川镇等二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三次)
二、招标项目编号:GC141000202600498001
三、澄清补遗内容:
我单位于2026年10月30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了2025年安泽县和川镇等二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三次)的招标公告,现进行澄清补遗。
答疑问题一:
(1)工程预付款:请明确本项目是否计取预付款;若计取,请明确预付款比 例(是否扣除暂列金额)、预付款支付时限、预付款扣回方式与扣回节点。
(2)工程进度款:请明确进度款计量周期(按月/按节点)、每期进度款支 付比例(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百分之多少支付)、监理及发包人审核期限、进度款 支付时限;同时明确进度款累计支付最高限额。
(3)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竣工结 算款支付比例、支付时限。
(4)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扣留比例、扣留方式、缺陷责 任期满后返还条件、返还时限、是否计取利息。
(5)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请明确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违约责任(利息计算标准、工期是否相应顺延、窝工损失承担原则)。
答复内容:本项目付款方式在中标后,合同谈判时,双方谈判确定。
答疑问题二:本项目暂列金额150 万元,请进一步明确暂列金额申请使用、计量、审 批、支付的完整流程与付款节点。
答复内容:暂列金严格按招标文件约定使用。本次招标暂列金额为150万元,主要用于新旧工程衔接、缺陷工程修复或返工、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暂列金额属于不可竞争费用,需按照国家及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单位按程序申请使用。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中标单位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多计情形,将据实核减;若发生清单少计的工程量,将从暂列金额中列支解决,结余资金仍纳入项目总投资管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振强、段瑞
电 话:16634400595.13753529999
电子邮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泽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府北东街
联系人:王国宝
电话:13403475483
电子邮件:lfaznlj@[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八一街8号(平阳路290号)
联系人:崔晓雄、王思杰、孙悦
电话:15034198626
电子邮件:hxjszxzbb02@[链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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