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投标人财务状况,勾选去除。 2、招标文件第36页,10.3中第6条,异议受理的相关要求、联系人、联系方式、相关文件依据等进一步予以明确。 3、招标文件第50页,第三章设计文件评审2.1.6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不少于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修改为“……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不少于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4、关于评分业绩,增加“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5、履约担保的形式更改为任意形式。 6、承诺书格式中取消(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第(1)条删除。 以上具体修改内容具体详见澄清修改后招标文件。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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