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眉山天府新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眉东新城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眉山市彭山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实施水田恢复0.308万亩;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778.32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是 | ||||
代理范围 | 实施2024年眉山天府新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施工等的招标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7.7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4; 施工:7.3;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19 00:00至2025-07-2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19 00:00至2025-07-2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拟配备4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具有1个招标代理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项目立项文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3、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收集、项目备案、档案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4、请各投标单位将人员和信用材料传于此邮箱号:1986932638@qq.com。(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以上资料原件备查)5、提供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企业信用在比选公告发布时起到截止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前分数须在85分及以上(附相关截图)。6、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下浮2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尹相豪 | 联系电话 | 191627498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