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522513123 | 项目名称 | 勤诚达正大城四期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侨凤路422号勤诚达正大城四期 |
| 面积/数量 | 16403.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15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12个月(免租期分2年免租,每年免租6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确认为准)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0元/平方米/月(价格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
| 租金的递增 | 第四年开始递增5%,后续每3年递增8%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知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 2.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公司名称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7.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8.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独立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将租赁物业作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9.承租方不得为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例如噪声污染等使用,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10.不得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 11.租赁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手续,由承租方缴纳至深圳市公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同时需要提前交纳14个月租金。从第15个月开始计算免租期。 12.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6.75元/平方米/月,由承租方承担,以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确认为准; 13.装修运营保证金: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缴纳300万元作为装修运营保证金,装修运营保证金在项目出租率完成10%后退还; 14.市场调价机制:由于该物业为国有资产,为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每5年对租金进行评估调整,以交易双方分别聘请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平均数为基准;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启动租金调整程序,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整事宜: (一)评估综合单价高于5年前基准价(25.11元/㎡/月)100%(即50.22元/㎡/月)。 (二)评估均价低于5年前基准价50%(即12.555元/㎡/月)。 | ||
| 其他补充说明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商业项目或园区运营经验(累计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3.意向承租方(或其股东、实际控制人)需拥有大于或等于3000万的资产或财产证明(货币资金以银行出具相关证明为准、有房产证物业以备案价为准,无房产证物业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价为准); 4.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整体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00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2月16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联系人 | 王小姐;杨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26922954; 0755-2640910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公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深圳联交所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深圳市公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按要求补足: (1)拖欠租金的; (2)擅自更改物业用途,或者维修、装修过程中致使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严重损坏的; (3)擅自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 (4)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出租方损失的。 3.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及《委托付款通知书》、《收款证明》等文件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物业交付时间:待出租方完成项目公共区域施工(约7个月),工程品质提升(约3个月),开业筹备后(约2个月),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5.根据《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企物业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通知》,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满足相关条件并经审批,可协议续租,续租期限不得超过3年。 6.租金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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