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红河州弥勒市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4e7f7c8c-c741-466f-8fee-4ca0ce8ebb55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4e7f7c8c-c741-466f-8fee-4ca0ce8ebb55 | ||
建设规模: | 新建弥勒市建成区弥阳街道、太平街道分流污水管道DN300-DN600约8.70km;分流雨水管道DN300-DN800约3.00km。(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4e7f7c8c-c741-466f-8fee-4ca0ce8ebb55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6-22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3-3730768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赵老师 |
办公电话: | 0873-6137224 |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老师 |
办公电话: | 0873-6160653 | 移动电话: | 13769366456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500307001001 |
标段名称: | 红河州弥勒市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6-28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08 08:30 |
开标地点: | 州本级开标室3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程,包含地质勘察任务(详勘)、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总承包;(2)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3)所有工程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弥勒市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三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
资质要求: |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3年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施工企业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往施工企业其他人员应配备: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工地)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需持证上岗。以上人员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8-08 08: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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