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留置看护工作购买社会化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如下:
(一)保安人员主要工作职责:
保安人员配合甲方对目标人进行24小时的全天看护,确保被看护人员不发生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情况发生。
(三)工作内容要求:
1、采购人根据看护工作需要,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需要上岗的保安人数及性别,成交供应商需要无条件服从釆购人管理制度要求;
2、保安人员在正式上岗前要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履行相关规定,保安人员对被看护人员的地点、人员信息等情况不得向无关任何的第三方透露;
3、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组建三级管理层组织架构;
一级:项目负责人1名。
二级:所派驻人员须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三级:勤务中队长按实际比例配备。
4、保安人员要坚决杜绝替被看护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传递任何形式的信息,严禁看护期间保安人员与被看护人员进行与看护工作无关的交谈;
5、保安人员当班期间严禁睡觉、溜号、走神等,进入留置区禁止携带电子产品,时刻要保持良好的看护状态;
6、釆购人将制定看护职责相关制度,保安人员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成交供应商要无条件服从釆购人撤、调换相关人员,并按照成交供应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如有违法行为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出现通风报信、泄密以及被看护人员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问题的,除了对当班的保安人员进行追责外,成交供应商还要承担管理责任,釆购人按照对成交供应商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8、成交供应商要保证保安队员服装鞋帽统一、勤务调动所需的车辆配备、车辆运输人员、人员的办公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后勤保障项目(除上岗人员食宿外)。
服务时间:一年。本次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根据甲方实际工作要求决定,期限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二)保安人员配置标准:
根据专案工作需要,保安人员拟按照1:8的看护标准进行配置,即每名被看护人员每天配备8名保安人员。每家保安公司要求具备同期上勤100人能力。
每家中标公司要求常备两组保安人员(男保安8人、女保安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