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天府粮仓锦绣蔬香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
施工 二 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调整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预付款=(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完成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为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 30%,包含民工工资的预付款费用(若民工工资已先行单独支付则扣除相应金额)。
12.2.2预付款的扣回
从发包人应支付的第一笔工程款开始全额抵扣(不含民工工资),预付款抵扣完后发包人才支付后续工程款。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成都馫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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