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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狮山实验小学竹园路校区改扩建工程监理

苏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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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狮山实验小学竹园路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苏州狮山实验小学竹园路校区改扩建工程监理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狮山实验小学竹园路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数据项建【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狮山实验小学竹园路校区改扩建工程监理(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竹园路以南,汾湖路以东,石城河以西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包含原有部分建筑及设施拆除,新建综合楼、操场(含车库、餐厅、报告厅及配套)、老教学楼改造电力增容等工程,拆除建筑面积约850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约12021.18平方米,受监工程造价约7385万元,监理费合同估算价约168.66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监理内容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0427001003

苏州狮山实验小学竹园路校区改扩建工程监理

苏州狮山实验小学竹园路校区改扩建工程监理

168.66

335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无在监工程(须扫描上传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7□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5-08 00:00至2025-05-14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21 13: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2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8、其他要求:(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2)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4)被住建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项目所在地区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苏州市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邮 编: 邮 编:215011

联 系 人:应宇东 联 系 人:陈凌飞、吴智远

电 话:0512-68558453 电 话:0512-65180430

传 真: 传 真:0512-6516065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zoc_qgczx@163.com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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