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商品混凝土(第一批次)采购组织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商品混凝土(第一批次)采购
1.2 项目编号:0222HW20251392-01
1.3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59049875.00元。其中,第一包33743161.00元;第二包16870077.00元;第三包8436637.0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三个包,第一包采购量约为80000m³商品混凝土,第二包采购量约为40000m³商品混凝土,第三包采购量约为20000m³商品混凝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2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供货,供货周期1年。成交方需按采购人项目部提出的时间、地点、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安排货物进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商品混凝土)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 保 期:2年
2.5 其他:本项目共划分三个包,各包可兼投不可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的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按包次顺序进行评审,已获得第一包成交供应商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包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以此类推。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承诺“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不低于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承诺具备不低于2000m³/天的商品混凝土的连续供货能力。(提供自拟格式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因项目需求紧急,供应商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成交,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次,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次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10日9:00至2025年05月14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5.3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 采购保证金金额:第一包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第二包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第三包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6.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2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5年05月15日8:30—9:00
7.3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9:00
7.4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开标室
7.5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6 根据采购人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采购人选择继续采购。
8、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8.1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评审时间:2025年05月15日9:00
8.2 开启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开标室
8.3 评审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9层评标室
9、其他补充事宜
9.1 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2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项目报名期限内提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104号城投集团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话:13836308818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8层
联 系 人:郑女士、闫先生
电话:0453-5950205、0453-5950211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