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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西站地区南区保安服务、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西站地区北区保安服务、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南站地区保安服务、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丰台站地区保安服务、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站地区保安服务、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北站地区保安服务、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清河站地区保安服务、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朝阳站地区保安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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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点站区保安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2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5135-XM001

项目名称:重点站区保安服务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719.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要求

01

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西站地区南区保安服务

930.24

1项

为北京西站南区提供保安服务

02

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西站地区北区保安服务

930.24

1项

为北京西站北区提供保安服务

03

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南站地区保安服务

1077.12

1项

为北京南站提供保安服务

04

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丰台站地区保安服务

1205.64

1项

为北京丰台站提供保安服务

05

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站地区保安服务

691.56

1项

为北京站提供保安服务

06

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北站地区保安服务

581.40

1项

为北京北站提供保安服务

07

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清河站地区保安服务

691.56

1项

为北京清河站提供保安服务

08

重点站区保安服务项目-北京朝阳站地区保安服务

612.00

1项

为北京朝阳站提供保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第01包、第02包、第03包、第04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第05包、第06包、第07包、第08包专门面向 口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口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30 至 2025-05-12,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2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首科大厦四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5《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6《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7《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

1.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1.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1.11《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163号)

1.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728号)。

2.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提交至开启地点,现场开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重点站区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 102 号天莲大厦

联系方式:吴老师(各标段联系人见招标文件),010-63345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809室

联系方式:余乐,010-81168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乐

电 话:010-8116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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