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的委托,对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2、项目编号:HNDM20250902
3、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大道北侧、天山路西侧。
4、项目规模: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位于周口市文昌大道北侧、天山路西侧,总用地面积24439.3㎡(约36.659 亩),总建筑面积 3548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760㎡,地下建筑面积13720㎡。主要建设审判法庭1栋,地上6层、地下2层,设置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等。同时配套室外的道路场地、室外管网、绿化、围墙、大门、门卫房(2个,总建筑面积60.24㎡)等。
5、招标范围: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②实施阶段审核施工单位完成产值、进度款支付金额,审核设计变更的造价调整、技术核定单的造价调整、现场签证的造价调整、增项及减项工程的造价调整、索赔费用的处理,审核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确定、暂估价材料设备价格的确定,设备材料价格的询价,审核认质认价设备材料价格,驻工地现场服务等;③竣工结算阶段:负责竣工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报告、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决算审计等内容;④其它: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内的工作内容及委托人交办的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所有服务工作。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
2、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评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层)
3、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正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6500.00 元
项目负责人:席利转
证书编号:建[造]1103410000644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城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48000.00元
项目负责人:李娜
证书编号:建[造]111041000111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88000.00 元
项目负责人:潘京智
证书编号:建[造]1113410000657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三、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0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60600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联 系 人:张先生、张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
邮 箱:hndm998829@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