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牵头的联合体单位成立未满三年,是否提供从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答: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4 年(其中连续 3 年)(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财务报告即可,对于近几年期间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2022年1月1日(含本数)之后成立的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注册资本金认缴承诺书即可,并由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则为牵头人)进行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成立时间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时间为准。
2.若联合体形式投标,牵头人为施工方,成员方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为设计单位职员,那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资质盖设计单位公章还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项规定: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该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即可。
3.若联合体形式投标,牵头人为施工方,成员方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提供业绩,那相关业绩盖设计单位公章还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项规定: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该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即可。
4.54页要求设计负责人相关资质盖公章,124页要求设计负责人原件扫描件,以哪个为准?
答:P124页为设计负责人资格审查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4;P54页为设计负责人商务评审要求,投标人按相应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即可。
5.“电子章时,因签章客户端的兼容问题,需要先进行全国共享互认CA的电子签章,然后再进行其他方式的电子签章。”是什么意思?我公司已经办理粤商通,是否还需要办理全国共享互认CA?
答:该问题属于技术问题,建议咨询相关技术单位。
6.“先完成电子签章,再进行签名”是什么意思?
答:“电子签章”指企业机构签章,“签名”指企业个人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