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安康市-2025-419770
二、合同名称: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移动硬盘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CDD-安康市-2025-403068
四、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天贸城北侧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方式:0915-8196101
供应商(乙方):安康市博星科贸有限公司安康市博星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30号宏远宜居B单元204
联系方式:180915629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移动硬盘 | 1(快) | 1568.00 | 1568.00 |
合同金额: 156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陆拾捌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移动硬盘 | 1(快) | 1568.00 | 1568.00 |
合计金额: 156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陆拾捌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九、验收组成员:唐小航 张波 江悬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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