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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和营口市分公司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营口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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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和营口市分公司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和营口市分公司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KGS-ZB-20250167

3、项目概述:大连市趟邮路22条直投中心按照单件值核算邮路外包、大连市趟邮路13条县域周边按照趟核算邮路外包;营口支线及农村12条按照趟核算邮路运输业务外包。使用范围:大连、营口市分公司,共2个包组,每个包组中标两个供应商,一主一备。

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大连市趟邮路22条直投中心按照单件值核算邮路外包、大连市趟邮路13条县域周边按照趟核算邮路外包,服务期限1年,预算724.6万元;营口支线及农村12条按照趟核算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期限2年,预算486.1万元。总预算为1210.7万元。费用由由大连、营口市分公司承担,列邮政账,按实际业务量、发车频次及运行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使用范围:01包大连市分公司,02包营口市分公司;(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序号

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

预算(万元)

1

包1

大连邮路:大连市趟邮路22条直投中心按照单件值核算邮路外包、大连市趟邮路13条县域周边按照趟核算邮路外包

724.6

2

包2

营口邮路:营口支线及农村12条按照趟核算邮路运输业务外包

486.1

合计

1210.7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共分为2包,主供应商兼投不兼中,优选排序为大连、营口;备选供应商无限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分包

组开单位

线路

邮路里程(公里)

主力车型(米)

主力车型

(吨)

单程/往返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拦标价格

价格权重

年运输预测(件或趟)

(元/件或元/趟)

包1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西北直投(大市1)

50

9.6

8

单程

社会

0.125

2.52%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西岗直投(大市1)

65

9.6

8

单程

社会

0.131

2.63%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金州直投(大市1)

36

9.6

8

单程

社会

0.114

2.30%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旅顺直投(大市1)

97

9.6

8

单程

社会

0.161

3.25%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三涧直投(大市1)

78

9.6

8

单程

社会

0.149

2.99%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开发直投(大市1)

46

9.6

8

单程

社会

0.119

2.40%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十里直投(大市1)

43

9.6

8

单程

社会

0.120

2.41%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普兰直投(大市1)

39

9.6

8

单程

社会

0.115

2.31%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向阳直投(大市1)

142

9.6

8

单程

社会

0.191

3.85%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中山直投(大市1)

65

9.6

8

单程

社会

0.131

2.63%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会展直投(大市1)

67

9.6

8

单程

社会

0.132

2.65%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西北直投(大市2)

100

9.6

8

往返

社会

0.106

3.21%

219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西岗直投(大市2)

130

9.6

8

往返

社会

0.114

3.44%

219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金州直投(大市2)

72

9.6

8

往返

社会

0.092

2.78%

219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旅顺直投(大市2)

194

9.6

8

往返

社会

0.155

4.67%

219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三涧直投(大市2)

156

9.6

8

往返

社会

0.137

4.15%

219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开发直投(大市2)

92

9.6

8

往返

社会

0.098

2.97%

219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十里直投(大市2)

86

9.6

8

往返

社会

0.099

3.00%

219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普兰直投(大市2)

39

9.6

8

单程

社会

0.115

2.31%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向阳直投(大市2)

142

9.6

8

单程

社会

0.191

3.85%

146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中山直投(大市2)

130

9.6

8

往返

社会

0.114

3.44%

219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会展直投(大市2)

134

9.6

8

往返

社会

0.115

3.47%

2190000件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金州杏树(大农1)

104

9.6

8

往返

社会

561

2.83%

36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金州杏树(大农2)

104

9.6

8

往返

社会

561

2.83%

36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瓦房长岭(大农1)

125

9.6

8

往返

社会

693

3.49%

36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瓦房交流(大农1)

111

9.6

8

往返

社会

642

3.23%

36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开发临港(大支1)

104

9.6

8

往返

社会

607

3.06%

36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开发临港(大支2)

104

9.6

8

往返

社会

607

3.06%

36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开发金石(大支1)

92

9.6

8

往返

社会

585

2.95%

36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开发金石(大支2)

92

9.6

8

往返

社会

585

2.95%

36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金州杏树(临时加车)

52

9.6

8

单程

社会

286

1.48%

37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瓦房长岭(临时加车)

63

9.6

8

单程

社会

376

1.95%

37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瓦房交流(临时加车)

56

9.6

8

单程

社会

350

1.81%

37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开发临港(临时加车)

52

9.6

8

单程

社会

309

1.60%

375趟

大连公司

大连中心-开发金石(临时加车)

46

9.6

8

单程

社会

298

1.56%

380趟

分包

组开单位

线路

邮路里程(公里)

主力车型(米)

主力车型

(吨)

单程/往返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拦标价格

价格权重

3吨车型折算系数

5吨车型折算系数

12吨车型折算系数

(元/趟)

包2

营口公司

营口至芦屯钱江

60

4.2

3

往返

社会

268

6.01%

1

-

-

营口公司

营口至红旗

53

4.2

3

往返

社会

263

4.27%

1

-

-

营口公司

营口至鲅鱼圈(临1)

53

4.2

3

单程

社会

345

7.74%

1

-

-

营口公司

营口至盖州(临1)

30

4.2

3

单程

社会

255

2.72%

1

-

-

营口公司

营口至大石桥(临1)

40

4.2

3

单程

社会

285

17.11%

1

-

-

营口公司

营口至杨运

233

4.2

3

往返

社会

595

9.67%

1

-

-

营口公司

营口至杨屯

272

4.2

3

往返

社会

690

11.22%

1

-

-

营口公司

营口至榜式堡

184

4.2

3

往返

社会

465

7.56%

1

-

-

营口公司

营口至建一

234

4.2

3

往返

社会

600

9.76%

1

-

-

营口公司

营口至虎庄

178

6.8

5

往返

社会

635

10.32%

-

1

-

营口公司

营口至水源

196

6.8

5

往返

社会

685

11.13%

-

1

-

营口公司

旗口至营口(临1)

61

9.6

12

单程

社会

570

2.49%

-

0.77

1

备注:车型容间要求:厢长4.2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5立方米,厢长6.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35立方米,7.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45立方米,9.6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55立方米,13.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00立方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9).管理规范: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10).经营规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11).大连(包1)邮路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1个累计年,结算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营口(包2)邮路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1个累计年,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12).保险情况:大连(包1)邮路投标人应为驾驶人员购买累计不低于100万元驾乘人员险及座位险,并提供不少于20人次的证明材料;营口(包2)邮路投标人应为驾驶人员购买累计不低50万元驾乘人员险及座位险,并提供不少于8人次的证明材料。大连(包1)邮路项目投标人须为20名及以上驾驶人员购买综合意外伤害险,保额合计不低80万元/人(须提供对应保单);营口(包2)邮路投标人须为8名及以上驾驶人员购买综合意外伤害险,保额合计不低80万元/人(须提供对应保单)。

13).车型及数量:大连(包1)邮路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16台(含),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10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营口(包2)邮路项目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8台(含),要求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10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客车可为个人车辆与投标公司有雇佣关系。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车辆累计行驶里程或年限未达标,视为无效自有运输车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4).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1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6).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7).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供应商后评估以及结果应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以及待车超时补偿、邮路新增、延伸或调整结算办法等内容。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审批通过)-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0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包,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资料审核并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1)报名材料(投标人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附件。(注: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标书款转账凭证,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页面截图

4)大连(包1)邮路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1个累计年,结算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营口(包2)邮路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1个累计年,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发票证明材料,合同和发票的时间应为2022年1 月1日之后,合同或发票上面应完整清晰体现金额和标的内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07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07月16日上午09:00 -09: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及解密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均须按时递交,纸质版或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上午09:30-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并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东北新闻网发布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牟老师

联系电话: 024-22562060

招标代理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项目联系人:姜廷、黄波、易波

电话:024-81108270-302

邮箱:zkgsln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1249 0595 4110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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