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黑山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26-00104
项目名称:黑山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76384.32
最高限价(元):976384.32
采购需求:查看
( 一)服务范围
黑山县22个乡镇(街道)共计6455个疑似变化图斑。
(二)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变化信息提取:收集国家下发2024年年底的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利用上一年度遥感影像套合与2024年年底遥感影像套合,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提取黑山县2024年度地类变化信息,制作调查底图;
2、实地地类调查: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县级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外业调查图斑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块,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及更新变化信息,同时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要举证的图斑进行拍照举证,制作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报省级核查并最终通过国家验收;
3、数据库建设:本次年度变更工作由乙方自行采购年度变更软件,软件用于满足国家对2024年年度变更工作,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变更管理、变更成果制作及汇交等功能。对外业举证平台核查验收通过后的图斑进行内业数据库修改,按照统一的 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 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制作2024年度变更数据库。
(三)服务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以国家下发的2023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以日常变更和年底变更为节点,结合国家下发监测图斑、跟踪图斑以及自主提取 2024年度变化图斑,利用国土调查云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拍照, 并完成国土调查云平台填报,制作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报省级核查并最终通过国家核查。全面掌握2024年度的 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黑山县2024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
联系方式:0416-5525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4-9号
联系方式:0416-3629888
邮箱地址:longlong38l@163.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9010037631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416-362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