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应急安防产业园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磁县应急安防产业园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磁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磁审批备字〔2026〕5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0%。
项目建设单位为邯郸市磁恒建筑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邯郸市磁恒建筑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陆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磁县应急安防产业园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479.9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756.91万元,建设规模:现有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7619.31 ㎡(2#、6#及设备用房)根据园区运营方案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包括2#生产车间改造提升,6#车间一、二层精装及三、四、机房层改造,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改造提升,园区东侧、北侧围墙提升,园区部分道路拓宽改造,园区一期导视系统,室外配电及配套管网。
建设地点:磁县规划水东街东侧,规划铁西街西侧。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的深化以及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包含本工程涉及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竣工备案及整体移交,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875.83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天(其中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150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应提供);
?3.5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 月20日 15 时 00 分至2026年1月 28日 15 时 00 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 月10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陆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露露,联系电话:15081722295。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2325315
电子邮箱:cxncjjg@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全省随机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未完成市场主体和数字证书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办理相关手续。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数字证书(CA),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需进行数字证书(CA)注册。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4009980000。
9.2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9.3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9.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邯郸市磁恒建筑服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邯郸市磁县磁州镇迎宾路2号;联系人:吴延辉 ,联系电话:18832070980 ,电子邮箱:/。
10.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陆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大街北仓路交叉口东南角智慧谷B座1711;项目负责人:李露露,联系电话:15081722295;联系人:李露露,联系电话:15081722295,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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