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灵武市综合监控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灵武市综合监控服务,采用半径5公里云台,覆盖灵武辖区,需布设云台点位57台。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205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本项目采购的监控服务中设备须安装在距地面不低于30米处,涵盖城市、乡镇、农村等场景,中国铁塔公司具有点位资源优势。为节省项目资金,其他公司需要另行建设,存在投资大、周期长,还会涉及征地拆迁、电力供应等众多因素。本项目涉及的57处高空瞭望覆盖点位铁塔公司资源均已满足,且都具备完整的产权证明、规划审批手续及安全检测报告,符合高空设备安装的安全规范与行业标准。 2.本项目要求监控设备实现7×24小时不间断工作,并具备快速稳定的传输链路用于设备控制及视频流回传,对服务的连续性和可靠性提出极高要求。铁塔公司在配套服务能力上具备性优势:(1)传输链路的专属保障:铁塔公司依托自身通信基础设施优势,传输网络与铁塔载体一体化部署,可直接为监控设备提供专属的5G/光纤传输链路,能够满足视频流实时回传、设备远程控制等业务需求,传输稳定性远超公网传输方式。 (2)铁塔公司的铁塔点位均配套稳定的供电系统(含主供电、备用电源)及防雷、防盗等安全设施,能够为监控设备提供持续、安全的电力支持,有效应对极端天气、突发停电等情况,确保设备7×24小时稳定运行。(3)铁塔公司拥有覆盖全宁夏及灵武市全域的专属运维团队,成员具备通信运维、电力保障、监控调试相关资质能力,实行7×24小时轮班值守。 3.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因监控点位需依托独占性的通信铁塔资源,且对传输链路、运维服务的专业性、稳定性有特殊要求,仅有铁塔公司能够满足项目全部需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水乡路23号智慧产业园5号科研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余晖
联系地址:灵武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1819514838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明慧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中兴街与裕民巷交叉口东北120米
联系电话:0951-4029177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孙嘉航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古花园4号楼12层11室
联系电话:18995350804
六、附件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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