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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门房、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公告

扬州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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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门房、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 JSZC-320000-JSWD-C2025-019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1号院)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26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SWD-C2025-0198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门房、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7.1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67.9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施工范围为扬子津校区门房(建筑面积273.7平方米,建筑高度5.25M,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围墙(长度约750M),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6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围墙施工,不得影响润扬南路通行),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另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三)条: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响应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4.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1号院)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纸质文件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2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1号院)

五、开启

时间:2025-11-2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东南新城4楼评标室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 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为纸质正本标书盖章原件扫描版,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3、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4、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 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大学(本部)

单位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联系人:王立极

联系电话:0514-87993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1号院

联系人:肖红红

联系电话:13952519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红红

电话:1395251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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