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备案登记号:台建重大〔2025〕004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 已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208-331000-04-01-23897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装修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8800 万元,工程概算 2088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50527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9755㎡(折合约150亩),总建筑面积2066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490㎡, 地下建筑面积57150㎡。项目规划为门诊大楼、住院大楼、综合楼、公共卫生中心、国际保健中心、地下室及配套设施等,拟开放床位1200张。建设地点:台州湾新区海城路以南、东丰路以北、聚洋大道以西、聚贤路以东。
2.2招标范围:本次为装修专业承包招标,纳入总承包管理。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图示界面房间内墙顶地装饰及安装[未包含防辐射、净化装饰(按专项装饰交界墙体分隔)、2#楼A幢19-20层、地下室核医学、放疗中心(轴号:D2-33~D2-46*D2/1-R~D2/1-W)及总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房间装饰]、地面找平;墙体、隔断:新建墙体(含零星墙体)、装配式隔断、卫生间隔断、玻璃隔断等;栏杆:楼梯栏杆、护窗栏杆、走道、过道靠墙扶手等(未包含下沉庭院、天井、内庭等部位栏杆);门窗:医疗钢质门、钢质门、电子感应门、气密门(非净化区域)、气密窗(非净化区域)、传递窗(非净化区域)、消防箱(管井)装饰隐藏门等(除土建、幕墙、净化及防辐射等施工范围内的门窗外[净化、防辐射专项区域四周围护墙体上的门窗归专项范围内],其余室内门均包含本次范围内);固定式柜体(例如:导医台、护士台、抽血台、病房衣柜、洗漱台(包含母婴室)、窗口柜台、茶水柜、茶水吊柜、固定式卡座等柜体(①配液室、处置室,输液室,污洗间,污物暂存间,更衣室等房间内的家具未包含。②图示虚线的家具未包含));厨房六面装饰、排水沟(未包含厨房设备);外连廊幕墙吊顶施工范围的结构顶棚喷灰色涂料;中庭观光梯外围护结构(除电梯设备外);输液杆轨道、隔帘轨道、洁具小五金等;楼梯间包含地面、踢脚线(不含墙面及顶面);地下室落客区墙、顶装饰。安装招标范围为1~4#楼、地下室(包括厨房区域),不含医疗专项区域,具体专业为电气与给排水专业(消防水电已纳入总包范围、暖通部分已单独招标),电气:一、电气系统:1、动力系统:a、地上楼层装修区域的装修新增配电箱及其出线后端(包括电线、电缆、桥架、配管、标志牌电源线及装修灯具、插座等)桥架对比总包图纸中有新增的部分;b、地下室装修区域新增配电箱及其后端所有;c、对比总包配电箱有新增回路的部分,出线及后端计入本次预算,新增的箱内元器件不计入本次预算;d、空调系统配电:风机盘管、空调室内机电源线及相应桥架或者配管(备注:配电箱涉及到与总包编号一致且新增元器件回路的部分,配电箱由总包施工,本次装修不计入;配电箱总包范围内有且系统图未调整部分对比总包图纸,不计入本次预算;配电箱编号为新增部分,整个箱体计入本次预算;具体以配电系统图为准。);2、智能照明系统:智能控制模块、智能控制面板、控制箱(含网关、系统电源、时钟控制器等)、所有线缆及相应桥架配管、网线、交换机、服务器、电脑、配套软件等全套系统;3、接地系统:总包预留接地点至装修工程需接地的设备或材料的接地工程计入本次装修预算,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栏杆、龙骨、钢架、金属管道,装修施工范围内桥架接地系统,等电位端子至设备端布线接驳工作(马桶三角阀、淋浴房龙头、台盆龙头接地、插座)等;二、给排水系统:(不含)后计入;医疗专项区域给水:楼层水井阀门(不含)至医疗专项区域总阀门(含),不含整层都为医疗专项区域给水;排水:由立管和主管三通接口后到末端洁具全部计入;热水:除预埋套管、地下室热水机房设备、裙楼屋面空气源热泵机组及热水机房与空气源之间的阀门管路外全部计入);1#楼(给水:除进户主管及预埋套管,全部计入;从Y型过滤器开始计算包括水箱后面全部计入;排水:由立管和主管三通接口后到末端洁具全部计入;热水:热水系统全部计入,包括套管),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73541981元 。
2.3施工总工期: 不超过540日历天并配合施工总承包施工进度按期交付。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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