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11212025AGK00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水县兴华路小学学府路分校采购设施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28分。(1)标注“★”为实质性技术指标,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2)其他未标注的为一般技术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技术指标负偏离超过5项的,此项得分为0分。注:投标人不得照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内容,须提供所投产品技术指标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所投产品技术指标的视为不满足技术要求。 | |
2 |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 有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②质量保证措施;③供货进度保障措施; ④产品安装、调试技术保障措施、⑤配送方案等内容。实施方案每提供一项得4分,所提供方案内容每有一项与采购项目质量无关或与采购需求不对应(指内容不完整、缺少关键点的)扣2分,最高得2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 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在质保期内维修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②定期维护保养周期及服务内容;③售后维护能力及备品备件情况;④售后服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姓名、职务、详细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每提供一项得2分,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每有一项与采购项目质量无关或与采购需求不对应(指内容不完整、缺少关键点的)扣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分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确标明打分依据,如:打分依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或描述等;3.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不能满足这些指标的,投标无效; | |
4 |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 合同案例是以报价人提供的同类型自身签订的服务协议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合同案例得1.5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6分。 | |
5 |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②售后服务响应及到场维修并排除故障的方案;③培训计划;④售后服务体系等,方案中每有一项得2分,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每有一项与采购项目质量无关或与采购需求不对应(指内容不完整、缺少关键点的)扣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评分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确标明打分依据,如:打分依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或描述等。 | |
6 |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只需要提供承诺)。评分注意事项: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 | |
7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11日上午9:00 | 2025年8月18日上午9:00 |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水县兴华路小学
地址:文水县兴华路小学学府路分校
联系方式:15525779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文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文水县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358-3021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晓静
电话:0358-302159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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