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埠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埠江镇前埠村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
资金来源: 其他 | |||
项目概况 桐柏县埠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埠江镇前埠村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桐财磋商采购-2025-81 | |||
2、项目名称:桐柏县埠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埠江镇前埠村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923,227.07元 | |||
最高限价:1923227.07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桐财磋商采购-2025-81-1桐柏县埠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埠江镇前埠村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1标段1492227.071492227.072桐财磋商采购-2025-81-2桐柏县埠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埠江镇前埠村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2标段431000431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一标段:新建前埠村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包含冷库500平方米、配套电力设施、仓库、包装车间、分拣车间及相应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制冷设备(详见采购清单)。5.2工期/供货期:90日历天;5.3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并达到相关部门验收标准;5.4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供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份额。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一标段: 3.1.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1.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3.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3.1.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二标段:3.2.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3.2.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台 | |||
3.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台 | |||
六、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