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敬林-YC2025-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公交集团132辆纯电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 技术部分安全性能方面: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针对本项目现有车型自行完成通讯协议的对接,编制更换电池箱体及相关组件改造服务方案,并作出产品质量及安全、更换过程与安全控制的承诺。以上要求的内容完整可靠、合理安全的得6分;内容较完整可靠、合理安全的得4分;未提供、内容不完整、有明显错误或不合理的均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评审依据:提供改造服务方案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针对本项目现有车型自行完成通讯协议的对接;编制更换电池箱体及相关组件改造服务方案(含产品质量保证与全过程安全控制的承诺及措施)。以上内容准确、完整的得6分;内容出现缺失、明显错误或未提供均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改造服务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 电池技术要求:所有车型电池防护等级均≥IP68的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具有 CMA 或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报告编号查询有效截图加盖制造商公章,如提供复印件需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变更为:所有车型电池防护等级均≥IP68的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具有 CMA 或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 电池技术要求:150wh/kg<所有车型电池能量密度<160wh kg(不含)的得2分;所有车型电池能量密度均≥160wh/kg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具有="" cma="">所有车型电池能量密度<160wh>
现变更为:150wh/kg<所有车型电池能量密度<160wh kg(不含)的得2分;所有车型电池能量密度均≥160wh/kg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具有="" cma="">所有车型电池能量密度<160wh>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 售后服务:3、承诺更换后的动力电池系统售后服务工作直接由动力电池制造商售后团队承担的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电池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向招标人承诺的质保函加盖电池制造商公章,如提供复印件需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入几个品牌均须提供才得分)。
现变更为:3、承诺更换后的动力电池系统售后服务工作由动力电池制造商售后团队承担或由动力电池制造商提供售后技术支持的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电池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向招标人承诺的质保函加盖电池制造商公章,如提供复印件需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入几个品牌均须提供才得分)。
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 售后服务: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与培训计划,内容包含:响应时间、售后服务半径、售后服务网络、人员配置、维修能力(资质)、充电注意事项、三电系统操作说明,培训人数、方式、地点及培训效果。售后服务方案与培训计划内容准确、完整的得2分;内容出现明显错误或未提供均不得分。
现变更为: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与培训计划,内容包含:响应时间、售后服务半径、售后服务网络、人员配置、维修能力(资质)、充电注意事项、三电系统操作说明,培训人数、方式、地点及培训效果。售后服务方案与培训计划内容准确、完整的得2分;内容出现缺失、明显错误或未提供均不得分。
6、原招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无变更。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根据最新的答疑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春市袁州区珠泉街道窑前公交南站
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19195096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敬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599号
联系人:付连平联系电话:13263905985
3.监督单位:
名 称:宜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党群监审部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珠泉街道窑前公交南站
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13979529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