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区张八寨排河排涝能力恢复提升项目
结果公告
新乡市宏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新乡高新区张八寨排河排涝能力恢复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定标会议,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张八寨排河排涝能力恢复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高新政采招标-2025-16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5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12月29日
评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区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马士柱(招标人代表)、高慧茹、梁一波、张玉芳、孙剑辉
七、定标信息:
定标日期:2026年1月16日
定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区
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李伟锋(组长)、宋利、王肖肖、何晔、房静
八、核查信息:
(1)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财务报告;
(4)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5)企业信用信誉通过以下平台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核查结果:2026年1月4日《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新乡高新区丰华街东孟姜女河雨水泵站建设项目(一期泵站)结果公告》中的中标人载明的项目经理郭春霞与参加《新乡高新区张八寨排河排涝能力恢复提升项目》投标的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报项目经理郭春霞为同一人,《新乡高新区丰华街东孟姜女河雨水泵站建设项目(一期泵站)》已签发中标通知书。依据《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豫建建〔2015〕23号)第六条“招标工程项目经理任职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算”的规定及《新乡高新区张八寨排河排涝能力恢复提升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核查不通过。其余公司均通过核查。
九、结果内容:
中标人: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25号
中标价:24405799.30元
工期:7个月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尚玉峰
注册证号:豫 1412018201902370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585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十一、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地址:新乡高新区火炬园
联系人:王肖肖
联系电话:13938706849
2、招标代理机构:新乡市宏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星海中心
联系人:朱性权
联系电话:15090067875
3、监督部门: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地址:新乡高新区火炬园
电话:0373-3539931
十三、异议和投诉渠道和方式:
异议: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投诉:如对异议答复不满意,应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新乡市宏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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